2017年7月8日凌晨,經(jīng)過桃源縣公安局茶庵鋪派出所民警4個多小時的查找,一名獨自乘車出走的智障少女終于找到親人。
迷路女孩
7月7日晚上8點左右,一名熱心群眾將在路上撿到的一名智障少女送到茶庵鋪派出所。民警發(fā)現(xiàn),該女孩持沅陵口音,且不能說清楚自己或家人的姓名以及家庭住址。派出所民警立即將女孩的照片發(fā)到微信群及朋友圈希望有女孩的親人或朋友來認領,同時電話聯(lián)系本鎮(zhèn)及周邊沅陵鄉(xiāng)鎮(zhèn)村干部幫忙查找,但卻未見成效。正值大家愁眉緊鎖之際,該名女孩含糊說出自己是來找“艷艷姐姐”。于是戶籍員李光榮在人口系統(tǒng)中查本鎮(zhèn)姓名中帶有“艷”字和“燕”字的女勝,查一個讓小女孩辨認一個并同時電話聯(lián)系一個。通過幾個小時的查詢辨認,當查到一位叫劉某艷的女士時,女孩興奮地叫起了“艷艷姐姐”。民警馬上同劉某艷聯(lián)系,確認了該女孩是劉某艷舅舅家的女兒黃某云。
找到艷艷姐姐
當晚零時,劉某艷趕到派出所與小女孩相認并將小女孩領走!案兄x人民警察,不然我舅舅家就完了!”劉某艷感激地對民警說道。派出所的全體工作人員也終于松了一口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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